足球比赛中一方弃赛的处理方式及影响
720 2024-10-15
为持续做好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提高我国青少年足球竞技水平,经中国足球协会批准,2024年“中国足球学校杯”女子甲组U17比赛将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8日(赛程具体安排以补充通知为准)在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举办。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8日(赛程具体安排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比赛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5号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地(市)、县(区)足球运动学校、业余体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1)各省市代表队、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职业足球俱乐部青少年梯队等不得报名参赛。
(2)2年内参加过下列赛事的球队不得报名参赛: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各组别全国总决赛阶段前16名的球队、全国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参赛球队、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参赛球队。
(3)2019-2023年期间,因违反竞赛规程、扰乱赛事秩序等原因,受到“中国足球学校杯”比赛纪律处罚的参赛球队,其代表单位、领队及主教练不得报名参赛。
3.足球运动学校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报名的参赛球员,须为本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业余体校报名的参赛球员须为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单位的注册运动员。如某一球员学籍所在单位与注册单位同时参加比赛,须代表学籍所在单位参赛。
4.2年内参加过下列赛事的球员不得报名参赛: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各组别全国总决赛阶段前16名的球队球员、全国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参赛球队球员、中国足协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参赛球队球员。
5.持有赛前6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且加盖医务章的体检证明(检查项目须至少包含: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
6.应办理在本次赛事时间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确保参赛球员在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件均采取保险方式处理。
(1)预报名球队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上级体育主管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医务章、参赛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注明参赛单位办公电话(公开可查的座机号码)。
(3)足球运动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报名的参赛球员,须由报名单位提供参赛球员在本校就读6个月以上的电子学籍卡复印件(附本人照片加盖学校公章);业余体校报名的参赛球员,球员注册单位须与参赛单位一致且球员须在注册单位连续注册6个月以上。
(4)预报名球队须认可并签署《“中国足球学校杯”参赛球队责任承诺书》(加盖参赛球队公章);承诺书签署主体应为报名单位,签署人应为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预报名球队须提交球员、球队官员赛前6个月内免冠蓝底二寸电子版证件照,照片须为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626*413。
(6)预报名球队须在2024年10月12日18:00前,将上述材料一同发送至赛区指定邮箱:。
1.“中国足球学校杯”正式参赛报名拟采用中国足协“足球中国”赛事管理系统。
2.赛区组委会将向入围参赛名单的球队开放报名窗口,参赛球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足球中国”登录并完成参赛报名。逾期未完成系统内参赛报名的球队视为放弃本次比赛。
1.每支参赛球队可报名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2人(如有外教可增加1名翻译,外教须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及工作签证)、队医1人,球队官员总人数不多于5人;队员不少于16人,但不得多于24人。赛区接待每支参赛球队正编不超过29人(翻译除外)。
3.每支参赛球队必须配备至少1名队医,队医可由主教练以外的球队官员兼任(主教练兼任领队时,不可兼任队医)。队医在比赛过程中如需进入场地处置伤病情况,仅允许从事队医职责范围内的行为,不得对场上球员进行技战术指导,处置完毕必须就近尽快退出场地,不得干扰和延误比赛。
1.预报名阶段,以参赛球队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名材料电子邮件送达时间先后确定报名顺序。
3.赛区组委会负责审核参赛球队预报名材料。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球队,不予入围参赛球队名单;后续补齐报名材料的,预报名顺序以最终送达符合规定报名材料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4.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名材料但未入围参赛名单的球队,自动列入递补球队名单,排名顺序以送达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5.正式参赛报名阶段,如有参赛球队无法参赛,空余参赛名额按递补球队名单顺序递补。
(一)参赛球队报到时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报名表》原件、《参赛承诺书》原件、参赛球员学籍证明(学籍页复印件)或注册信息、教练员执教执照复印件、体检证明复印件、参赛球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
(三)参赛球员报到时,须以参赛球队为单位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入住、确认参赛资格、进入比赛区域。
身份核验未通过的参赛人员、未经赛区组委会审核通过的超编人员不得进入赛区;已随队进入赛区的,须立即离开赛区,拒不离开的,赛区组委会有权拒绝该球队办理入住和参赛。
(四)参赛球队报到时应依据需要,自备一定数量的药品、生活用品及训练器材。
(五)参赛球队应自行准备视频录制器材,赛区不负责向参赛球队提供比赛录像视频。
根据参赛球队报名队伍数,采取单循环赛,或分组循环赛加交叉赛和淘汰赛赛制。
(二)参赛球队可向赛区组委会申请超编人员,经赛区组委会审核同意后,超编人员方可进入赛区。每队可申请超编人员不得超过4人且不得编入《秩序册》参赛球队名单,不得作为球队官员或参赛球员进入比赛区域。
超编人员食宿费350元/人/天(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超编人数不与正编人数同等计算,如第6名成年人、第25名未成年人为超编人员。
(五)参赛球队使用健身房和会议室、医疗服务等费用自理,参照赛区收费标准执行。
(六)参赛球队伙食费、住宿费应最迟于报到当日以汇款、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赛区支付全部费用。如离会时仍有余款,则按照经费来源原路退款。
2.自然人:参赛球队官员、工作人员、球员及赛区组委会批准的球队超编人员。
(1)参赛球队完成“足球中国”赛事系统正式报名至报到前48小时内退出比赛,导致无法递补参赛球队,对赛事正常组织造成不良影响。
(1)取消该球队及代表单位、领队、主教练5年内参加“中国足球学校杯”各组别赛事的报名资格。
(2)取消该球队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取消(已发生的红、黄牌和对非体育道德行为做出的追加处罚依然有效)。
(3)取消该球队及代表单位、领队、主教练5年内参加“中国足球学校杯”各组别赛事的报名资格。
对涉及违法使用的,依照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各参赛队人员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集体抵、离赛区,不接待提前、推迟和零散报到及离会。
(三)参赛队如自行安排车辆到赛区报到,请联系赛区接待联系人,确定行车路线。
(二)各参赛队请于10月25日18:00前将到达赛区的准确时间、人数和接站等要求告知赛区,以便安排。
(三)本赛事报名及组织筹备等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所有。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5号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
附件3 2024年“中国足球学校杯”女子甲组U17 参赛球队责任承诺书.doc